今天:2024年5月3日 网络摄影比赛客服QQ:138040490 | 图片库 | 摄影协会 | 游客卡网 | 游客网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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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比赛总则
 

  一、大赛主题:
  以辽宁冰雪、温泉旅游资源为创作主体,全方位、多角度展示温泉设施、泡泉场景、温泉景观、温泉文化、温泉活动;雪场设施、雪场运动、冰雪活动、雪场情趣、冰雕、雪雕;辽宁冰雪风光。
  二、奖项设置:
  1、金 奖        1幅    奖8000元  奖杯证书
  2、天沐温泉收藏作品   1幅    奖8000元  奖杯证书
  3、何家沟滑雪场收藏作品 1幅    奖8000元  奖杯证书
  4、银 奖        3幅   各奖5000元  奖杯证书
  5、铜 奖        6幅   各奖3000元  奖杯证书
  6、优秀奖        20幅   各奖400 元  证  书
  7、入选奖       100幅  各奖温泉票2张  证  书
  注:入选奖门票为天沐温泉票,价值336元。
  三、赛事安排:
  1、创作时间:2010年12月—2011年3月
  2、网上投稿:2011年3月5日截止
  3、专家评选:2011年3月20日前
  4、展览时间:具体时间待定,同时举行颁奖仪式
  四、参赛作品要求:
  1、作品拍摄地点限在辽宁境内的雪场、温泉(温泉季节不限)及冰雪风光,摄影器材、参赛作品风格不限,彩色与黑白均可投稿。本次影赛不收组照,其他参展获奖作品不限。
  2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)
  3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  五、投稿方式及评选规则
  1、参赛者须登录辽宁图片库网站www.lntpk.com冰雪温泉摄影大赛栏目(游客网、游客卡网也可进入)注册、投稿。
  2、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、有效的联系方式(手机号码)及拍摄地点。若联系方式无效或非真实姓名,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
  3、参赛者登陆影赛网站后,根据页面提示上传作品,投稿作品数量不限。作品上传后网站仅显示作者编号及作品名称,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仅在网站后台显示。
  4、参赛者应尽量用高像素拍摄,以保证照片质量。所有网上投稿作品,文件类型应为JPG格式,建议上传作品长边设置为600像素,以保证照片在网页上的显示效果。不会上网者可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寄送至大赛组委会,工作人员帮其上传。
  5、本次影赛采取网上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。征稿期间,参赛作品将在影赛网站上显示,以供大众投票评选。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上传作品进行删除。
  6、网上投票评选采取分段评选的方式,即以周为单位,每周选出前25幅得票数多的作品入围,本周未入围作品投票清零,与下一周投稿作品一起重新参评。如此循环,共选出300幅入围作品。
  7、作品入围后,将不再进行投票,大赛组委会将在“入围作品”栏目公布当周入围作品并电话通知入围者。入围作品需洗印成10英寸(长边尺寸,异形片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,作品不得装裱)连同作品光盘(每张作品电子文件不小于5M、JPG格式)寄送至大赛组委会,逾期未寄视为弃权。
  8、入围作品照片背面请用正楷书写作品的标题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等信息。
  9、网络评选产生300幅入围作品后由专家进行评审,在300幅作品中评选出获奖及入选作品,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可重复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优秀及入选奖作品可兼得。
  10、网络投稿日期: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3月5日;投票日期至2011年3月10日。每周评选出入围作品日期为 2011年1月1日、8日、15日、22日、29日;2月5日、12日、19日、26日;3月5日、10日。
  六、其他规定:
  1、主、承办单位对获奖及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,包括:出版物、展览、网站、CD光盘、电视节目、《游客》杂志、《游客网》、旅游宣传册,不另付稿酬(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)。
  2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(本赛事组织、邀请的模特除外)。
  3、获奖作品的作者可自愿申请加入“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”。
  4、参赛作品将在《游客》杂志中选择刊发(不另付稿酬)。
  5、参赛作品将收入到辽宁图片库(图片超市),并向市场推荐,按规定另行支付作者稿酬。
  6、奖金、奖杯、证书在发奖后一个月内到协会领取,协会不负责邮寄,过期不予保存,按本人弃权处理(注意领奖日期)。
  7、本次大赛各项奖金获得者可按国家相关税法自行申报、缴纳,主办方不负责代缴。
  七、其他事项
  1、影赛组委会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  2、为保证大赛公平性,对于恶意刷票行为,视其严重程度,主办方有权删除该作品或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  3、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,主办方有权不通知参赛者直接删除投稿作品。若参赛者恶意发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作品,主办方将删除其作品,并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  4、参赛作者、投票影友、网友本着自律、尊重他人、互相交流、学习、共同提高摄影技术的原则参加本赛事,不得贬低他人,不得用诽谤、低俗、恶意的言语留言。一经发现,主办方将删除该不良留言。
  5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。
  八、联系方式:(入围作品寄送)
  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(恒运商务2007室)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
  电话:15712331234  
  传真:024-31090184
  Q Q:138040490(省旅影协)
      联系人:孙广为
  详情查询:www.youkecn.com 游客网(辽宁图片库)